我司經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嚴格審核,已于2010年3月24日由海中法[2010]3號文正式授予"海口市、區兩級法院提供財產保全信用擔保的資格",是目前我省唯一一家由人民法院正式授予財產保全信用擔保資格的擔保公司。
向法院出具擔保書之日至案件一審或二審(如有)審理終結之日止。
按擔保函擔保金額的0.2%-0.4%分段收費,一次性收取。
申請人書面申請并按照清單提 供資料,介紹案件情況
資料審查,必要時核實案件事實況
同意擔保,簽訂合同
申請人支付擔保費,本公司出 具《擔保函》
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